近年來,新業態迅猛發展,逐步成為吸納溢出勞動力、穩定就業的重要渠道。新業態具有工作平臺不固定、組織方式較松散、工作時間靈活、工作門檻較低等特點,打破了傳統就業模式下的利益關系和管理規范,現行以勞動關系為基礎建立的制度體系難以適應其發展需求,主要體現在:監管服務體系不適應新業態發展要求;勞動關系法律法規不適應新業態發展;社會保障體系難以覆蓋;公共服務體系與新業態銜接有待增強等。針對以上問題,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擬建議盡快從頂層設計出發,補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短板。